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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确认!可以退钱了!

2023年12月已经来到

不要忘了

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

申报完成后

次年可进行退税


目前

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

即日起可以填报

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
具体操作如下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”模块


温馨提醒
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。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婴幼儿照护七项。
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、确认。


需要注意的是今年
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

8月31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3〕13号),提高了赡养老人、子女教育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。其中,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,子女教育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,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。


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,无需操作,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。如之前填报有误,也可以点击“去填报”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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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中国税务报

辑|冯思颖

监制|甘霖 桂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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